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事先对拟建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定,并提出防治对策和措施,避免污染的产生和蔓延。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决定开发活动能否进行和如何进行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制度。

“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该制度是防止产生新的污染源,实现预防为主政策的有效措施。

划定三条控制线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

生态保护红线 是指在自然生态服务功能、环境质量安全、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需要实行严格保护的空间边界与管理限值,以维护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它具有系统完整性、强制约束性、协同增效性、动态平衡性、操作可达性等特征,其实质是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

永久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即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能改变其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挪作他用,防止出现占优补劣的情况。

城镇开发边界 出台省域城镇化总体规划和战略布局,引导发展各具特色的城市产业,划定每个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的开发边界,在省域层面尽快划定大城市边界,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加快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地区的整治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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