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安全是指国家的生态环境处于不受或者少受破坏与威胁的状态。生态安全具有整体性、不可逆性和战略性。局部生态环境的破坏,可能导致区域性的甚至全球性的生态危机。受损的生态环境恢复正常的功能,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当生态环境遭受的破坏超过了其自身修复能力时,往往会造成不可逆转的后果。生态安全与经济安全、军事安全和国防安全同样重要,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石。
自然保护区是我国构筑生态安全空间格局的关键节点,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我国已初步形成布局合理、类型齐全、功能相对完善的自然保护区网络体系,为保护生物多样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确保生态系统安全稳定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了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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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物的原产地开展对生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工作,称为就地保护。在动物园或繁殖中心开展濒危动物的繁殖保护工作,称为迁地或移地保护。由于胚胎移植、冷冻精液和克隆等新的繁殖技术的发展,动物的遗传物质可以脱离动物的身体进行保存,于是又有离体保护。
就地保护的主要方法是在濒危物种的栖息地建立保护区或国家公园。栖息地丧失是目前物种灭绝和濒危的主要原因,建立保护区之后可对物种的状况进行监测和研究。迁地保护是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把生存条件不复存在、物种数量极少或难以找到配偶等原因,生存和繁衍受到严重威胁的物种迁出原地,移入动物园、植物园、水族馆和濒危动物繁殖中心,进行特殊的保护和管理,是对就地保护的补充。
迁地保护为行将灭绝的生物提供了最后的生存机会。一般情况下,当物种的种群数量极低,或者物种原有生存环境被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破坏甚至不复存在时,迁地保护就成为保护物种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