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中国的专品经济区是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区域,从领海基线量起延至200海里。中国的大陆架是领海以外依本国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如果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足200海里的,则扩展到200海里。中国与海岸相邻或者相向国家关于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张重叠的,在国际法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原则以协议划定界限。
在东海,中国主张构成中国大陆领土全部自然延伸的大陆架,直到冲绳海槽最大水深线。在专属经济区,中国行使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以及在该区域内从事经济性开发和勘查活动的主权权利。中国对专品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使用,以及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行使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