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总面积约为350万平方千米,其中属于我国管辖范围的约有210万平方千米。

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和开发利用南海诸岛及相关海域,最早并持续、和平、有效地对南海诸岛及相关海域行使主权和管辖,确立了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相关权益。历史证明,南海诸岛自古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947年2月28日,中华民国政府发布完成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接收公报。之后,中华民国政府再次审定南海诸岛及其所属各岛、礁、滩、沙名称,于12月1日公布了”南海诸岛新旧名称对照表”,共计162个岛、礁、滩、沙。1948年2月,中华民国政府公布了《中华民国行政区域图》,其附图即《南海诸岛位置图》,该图明确标示了南海诸岛名称和南海断续线。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继续行使对南海诸岛的主权。1958年9月,中国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重申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属于中国领土。1959年3月,中国政府在西沙永兴岛设立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隶属广东省。1988年4月划归新设立的海南省。
1992年2月,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再次重申南海诸岛主权属于中国。
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均承认包括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属于中国领土,这在美国、日本、法国、英国、德国、西班牙、波兰和捷克等国家出版的地图中得到印证。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南海周边国家对我国主权并未提出任何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