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代夫以海岛旅游闰名于世,共有大小岛屿近1200个。从1980年起,马尔代夫依靠国外资金的援助,制订了海岛开发计划。该计划根据不同岛屿的具体情况,拟订不同的政策措施及开发时间、规模和方式。
马尔代夫无居民海岛的开发模式为:投资公司先向政府租赁一个无居民海岛,然后在海岛上建一家酒店,作为完整、独立、封闭式的皮假村经营发展。这种一岛一店”小、清、静”的海岛开发模式被称为”马尔代夫模式”。马尔代夫对海岛的审查批准制度非常严格,明确规定:海岛上建筑面积不能超过海岛总面积的20%,海岛上建筑不得超过两层,以保持海岛的原有特色。此外,马尔代夫还成立了专门的旅游部门,其职责包括代表国家对外出租海岛,组织审查海岛开发规划和海岛开发建设的布局,制定滨海旅游法规及旅游业的日常监督管理等。
马尔代夫的海岛开发规划对我国无居民海岛开发有何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