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公约》

《控制危险废料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简称《巴塞尔公约》,1989年3月22日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于瑞士巴塞尔召开的世界环境保护大会上通过,1992年5月5日开始生效。我国参与了该公约的起草和通过,并于1991年4月批准加入该公约。公约制定的主要目的是减少有害废弃物的产生,并避免跨国运送时造成的环境污染;提倡就地处理有害废弃物,以减少跨国运送;妥善管理有害废弃物的跨国运送,防止非法运送行为;提升有害废弃物处理技术,促进无害环境管理的国际共识。

中国对洋垃圾说不

2017年7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求,要持续严厉打击洋垃圾走私,开展强化监管严厉打击洋垃圾违法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走私、非法进口利用废塑料、废纸、生活垃圾、电子废物、废旧服装等固体废物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全过程监管力度,加强对重点风险监管企业的现场检查,严厉查处倒卖、非法加工利用进口固体废物以及其他环境违法行为;开展全国典型废塑料、废旧服装和电子废物等废物堆放处置利用集散地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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