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安全在国家安全体系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基础地位。国家安全需要具有支撑国家生存发展的自然环境,以及应对重大环境问题的能力。

环境安全问题既可能通过危及生命和财产安全、损害自然环境的各种服务功能影响国家安全;也可能成为经济、政治和军事等安全问题的触发器和放大器,影响国家安全。

环境安全问题在局地、区域乃至全球都可能发生。能够威胁一国的国家安全的环境问题,可能产生于本国,也可能来自其他国家,还可能是全球环境问题导致的。那些能够影响国家安全的环境安全问题虽然发生概率很小,却能造成重大损害或威胁,影响范围可能波及全国。

为保障环境安全,必须维护作为国家或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自然基础的自然环境的服务功能,妥善应对涉及环境的重大问题。

环境安全风险既与环境问题的严重程度有关,也与人类及自然环境本身对环境问题损害或威胁的敏感程度及抵抗能力有关。因此,应对环境安全问题、降低环境安全风险可从两个途径入手:一方面是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环境的调节功能,减少环境问题出现的概率,降低环境问题演变成为环境安全问题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人类要尽量避免在高环境安全风险区从事生产和生活活动,提高承受环境安全风险和应对环境安全问题的能力(图3.5)。

合理有效地应对环境安全问题,不但能够化解危机,还可增强社会响应能力,降低甚至消除此类环境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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