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物跨境转移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向境外输出污染物,将本国产生的污染治理成本转嫁给他国,从而少承担或不承担环境损害和环境治理责任的社会行为。
污染物跨境转移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污染物通过河流、海洋或大气等自然环境中的介质进行转移,如大面积酸雨区的形成、海上石油泄漏、跨境河流的水污染等;另一种是污染物通过人为的方式进行转移,如污染物的直接出口、污染设备和产品的转移,以及污染行业的输出等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行为。这些行为都直接或间接地损害了被转移国家和地区的生态环境安全。
国家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在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领域的制度建设、市场监管、治理成本和公众参与等方面都存在差距,是导致污染物人为跨境转移的根本原因。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污染物主要从发达的工业化国家或地区向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转移,这包括了污染物的直接输出,以及伴随国际产业转移而发生的污染物间接输出。污染物跨境转移减少了输出国的资源损耗和污染物排放,降低了废弃物的处置成本,缓解了国内的公众舆论压力,但这种行为可能使污染接受国的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