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去过或听说过上述自然保护区吗?它们各自的保护对象是什么?设立自然保护区有什么意义?

自然保护区是指国家或地区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早在19世纪初,工业革命和资源开发对自然环境造成的破坏就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呼声越来越高。美国率先倡导设立自然保护地和荒野保护区,并在1872年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国家公园——黄石公园。随着保护自然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建立自然保护区便成为各国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主要方法和手段。1956年,我国在广东肇庆建立了第一个自然保护区——鼎湖山自然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的内部结构一般由三部分组成:核心区——保存完好的天然状态的生态系统以及珍稀濒危动植物的集中分布地,区内严禁一切干扰活动;缓冲区——环绕核心区的周围地带,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外围区——即实验区,位于缓冲区的周围,可以进入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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