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我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我国地表水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地下水污染

地下水污染主要是指人类活动引起地下水化学成分、物理性质和生物学特性发生改变而使水质下降的现象。我国水资源总量的1/3是地下水,全国绝大部分地下水都遭受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浅层地下水的污染情况尤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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