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共抓长江大保护

武汉市通过《长江武汉段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办法》,在长江武汉段左右岸共设置13个监测断面,对市域内各区长江断面水质进行严格的常态化、信息化监测,每月通报辖区内水质状况,警示、倒逼各区及时解决问题。以所属区的长江断面水质为考核依据,设置简明的考核指标,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实行“水质改善的奖励”“水质下降的扣缴”,并与干部绩效挂钩,推动建立“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奖罚分明的长江断面水质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共抓长江大保护的长效机制。

洞庭湖生态环境治理

洞庭湖水域广阔,丰水季节能够大量蓄洪,干旱季节有助维持长江主航道的水位,湖区湿地适于各种野生生物的生长、栖息和繁衍,具有很高的旅游观赏价值。洞庭湖区更是全国闻名的“鱼米之乡”。

清代初年,洞庭湖面积约6000平方千米,是我国第一大淡水湖。但由于泥沙大量淤积,造成湖床不断抬升,水面逐渐萎缩。20世纪50—80年代,由于人口迅速增长,当地进行大规模的围湖造田,洞庭湖由一个完整的湖泊,被分割成西洞庭湖、东洞庭湖和南洞庭湖三个部分。到20世纪末,洞庭湖面积仅2625平方千米。“洪水一大片,枯水几条线”是对洞庭湖的真实写照。大片湿地消亡,调蓄能力降低,使湖区洪涝灾害日趋严重,航道断航现象时有发生。

1998年长江特大洪水以后,国家在洞庭湖区实施了一系列治理措施,比如退田还湖、平垸行洪、移民建镇、加固干堤、疏浚河道等,启动了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以统筹湖区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建立新的江湖平衡关系,保护长江流域水安全和生态安全,探索大湖流域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社会经济全面发展新途径。如今,洞庭湖的蓄洪面积扩大了500多平方千米,蓄洪能力增加了近30亿立方米,在此过冬的候鸟大幅度增加,江豚、中华秋沙鸭等珍稀动物得到妥善保护,生态环境有了显著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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