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漠化造成的严重恶果及扩展趋势,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极大关注。1994年,联合国正式通过了《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如今,防治荒漠化已经成为全球性的行动。

针对我国北方,特别是西北地区荒漠化严重的状况,1978年国家开始实施“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西北地区的荒漠化防治工作从此得到广泛重视,国家相继实施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防沙治沙等多项生态环境治理工程,许多地方的土地荒漠化状况得到较大改观。据2004年、2009年、2014年连续三个监测期的监测,全国沙化土地面积持续减少,由20世纪末年均扩展510多万亩转变为目前年均缩减290多万亩。

荒漠化的防治,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封沙禁牧、禁樵禁采、合理用水、生态移民等措施,保护好现有的林草植被和其他自然资源,科学合理地利用荒漠化地区有限而宝贵的自然资源,实现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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