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第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18亿亩耕地是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约束性指标,是不可逾越的一道红线。
2011年,我国在《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包括以下三点。
1.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到2020年,全国年总用水量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
2.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到2020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明显降低,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
3.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控排污总量。到2020年,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保证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
我国为什么要提出耕地、水资源的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