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十条》与《水十条》

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大气十条》明确了今后一段时间内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提出综合治理、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技术创新、调整能源结构、严格依法监管等10条35项综合治理措施,重点治理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

2015年4月,国务院发布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水十条》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确定了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强化科技支撑、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等10个方面238项措施,以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国家水安全。

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受生态保护红线保护的区域是最重要、最核心的生态空间,是最需要保留的“绿水青山”,也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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