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的救援与救助指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指导下,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通过多种方式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灾区恢复基本生存条件,保障灾区人民生存、发展的政府和社会行动,主要包括救灾准备、灾中救援和灾后恢复三个环节。

救灾准备:主要包括救灾物资和救灾物资储备基地两个方面。救灾物资是救助灾害的物质基础,救灾物资储备基地决定了救灾物资的到达时间。我国把救灾物资分为生活、救生、医用和取暖御寒物品四大类。

按照”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的基本要求,我国己建有20个中央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库,分别位于北京、天津、沈阳、哈尔滨、合肥、福州、郑州、武汉、长沙、南宁、重庆、成都、昆明、拉萨、渭南、兰州、格尔木、乌鲁木齐、喀什和西宁。

思考:我国已建的中央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库分布有什么特点?

灾中救援:指灾害发生后,相关救灾部门采取各种积极措施对灾民进行救护和救济,对损坏的各种设施进行抢修,以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救灾是一场动员全社会力量对抗自然灾害的战斗,从指挥运筹到队伍组织,从抢救到医疗,从生活到治安,从物资供应到维护生命线工程,形成一个完备的系统。

灾后恢复:指自然灾害发生以后开展的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的活动。其目的一方面是将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尽量降低,另一方面是增强抵抗未来灾害的能力。对灾民的救助形式主要有政府救济、民间救济和国际救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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