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的政策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和教育等手段,确保国家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是环境政策体系中的最高层次;处于第二个层次的“三同步”和“三统一”强调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必须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在环境政策体系中,第三层次即三大环境管理政策和八大环境管理制度。

  •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政策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预先采取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是解决环境问题最有效的办法。对已经发生的污染和破坏进行积极治理。主要措施包括对开发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 “谁污染,谁治理”政策

“谁污染,谁治理”政策是国际上通用的污染者付费原则的体现,由污染者承担环境治理的责任和费用。主要措施有:排污收费制度,即对超过排放标准向大气、水体等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征收超标排污费,专门用于污染防治;对严重污染的企事业单位实行限期治理制度。

  • “强化环境管理”

政策强化政府和企业的环境治理责任,控制和减少因管理不善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破坏。主要措施包括: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环境保护作为政绩考核内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予以监督管理;污染集中控制制度,建立集中的污染处理设施,对污染源进行集中控制和处理;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向政府申报排污设施和污染物处理情况。

伴随我国环境保护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许多环境管理的新政策、新举措不断涌现,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生态补偿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生态保护红线政策等。未来将逐渐完善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由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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