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激发各市大气污染防治的积极性,2014年山东省按照“将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和“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探索建立了基于大气环境质量的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大气环境质量同比改善的市,将得到省级财政补偿;大气环境质量同比变差的市,需要向省级补偿。以某市的“煤改电”示范项目为例,项目投入运行后,每年可减少排放二氧化碳4062吨、二氧化硫24.6吨、氮氧化物11.7吨、烟尘7.7吨;项目投资的1/3来自财政补贴,而这部分资金正源自发放给该市的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目前山东省的生态补偿范围已从单一的大气环境扩展至水环境、土壤环境和自然保护区等领域。

(1)生态补偿机制如何“撬动”环境污染的治理和环境质量的改善?

(2)在生态保护地区与受益地区之间,如流域上游与下游之间,还可以建立哪些方面的生态补偿机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三十条提出:“国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生态风险的预警和防控,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赖以生存发展的大气、水、土壤等自然环境和条件不受威胁和破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说说《国家安全法》提出的上述任务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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