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物的跨境转移,使原本在一国或一个地区发生的污染,转移至其他国家或地区,它不仅没有从根本上消除污染,反而使污染向异地蔓延和扩散,并形成新的污染危害,危及其他国家或地区乃至全球的环境安全。
基于自然因素发生的污染物跨境转移,例如大气、海洋污染的转移等,随空气和水自然流动,没有明确的目的地,临近或不临近的国家和地区都有可能受害,从而使污染物的污染范围扩大。
基于人为因素发生的污染物跨境转移,主要以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出口污染物为主。在发达国家,公众对污染问题关注度高,环境标准日趋严格,对污染物的处理程序复杂,从而导致污染物处理费用和环保成本较高。为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减少污染物处理费用,发达国家通过商品贸易的形式将污染物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技术落后,资金缺乏,并且公众环保意识普遍薄弱,为了降低原料成本,不得不进口发达国家的污染物。
此外,由于发展中国家环保法规不健全,一些不法经营者为了经济利益与境外不法分子相勾结,违法走私,将发达国家的污染物偷运到发展中国家。
由于发展中国家基本上都缺乏处理和处置废弃物的技术手段和经济能力,这些污染物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堆放会直接污染当地的水源和土壤,导致当地生态遭到破坏,环境污染加重,并危害人们的健康。这种污染的损害具有长期性,可能会产生连锁反应,引发区域性环境危机。发达国家产生的污染物向发展中国家转移,逃避了本国规定的处置责任,使污染物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理和处置而扩散到环境之中,长期积累必然会对全球环境造成危害。